语言学家对语言的定义有多种,以下是一些有代表性的定义:
索绪尔
索绪尔认为语言是言语活动的确定的部分,是言语机能的社会产物,又是社会集团为了使个人有可能行使这一机能所采用的一套必不可少的规则。他把语言看作是一个言语集团言语活动的总模式、一套抽象的规则。
萨丕尔
萨丕尔强调语言的工具性和人为性质,认为语言是人类独有的、是人为创造出来的符号系统,是交流思想、感情和愿望的非本能方法,是一种社会化的符号体系。他的原话是:“语言是纯粹人为的、非本能的,凭借自觉地创造出来的符号系统来传达观念、情绪和欲望的方法。”。
乔姆斯基
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一种“有限手段的无限应用”,是一种说出本族人理解的话、构成合乎语法的句子的先天能力,是某一时期内说出来的实际话语,是人类大脑机制的本能及其产物。
布龙菲尔德
布龙菲尔德认为语言是用于人类交际的一种任意的、口语的符合系统。这个定义是为大部分的西方语言学家所赞同的,因为它抓住了人类语言的独特特征。
赵元任
赵元任认为语言是人类特有的符号系统,用于表达事物、动作、思想和状态的一个系统。它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存在方式之一。
李如龙
李如龙认为语言是以呼吸器官发声为基础来传递信息的符号系统,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存在方式之一。
周有光
周有光认为语言是人类特有的符号系统,用于表达相互反应的中介、认知事物的工具以及文化信息的载体和容器。
这些定义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重点对语言进行了描述,涵盖了语言的符号系统、社会性、工具性、生理基础和文化载体等多个方面。每种定义都有其独特的视角和理论背景,共同构成了我们对语言这一复杂现象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