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生病住院请长假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手续:
医院证明
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情证明。
病假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
病假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病情证明。
书面申请
教师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的病历或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
教育局办理手续
病假申请需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审批表及申请必须由本人填写,特殊情况下可由他人代写,但需注明代写原因及代写人,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代课安排与费用
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病假期间待遇
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康复后恢复工作
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恢复工作的,应由医院(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请病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请假4天以上(含4天)5天以内(含5天)的,须获得本系(部)主任、组织人事处长同意,有课则须同时获得教务处处长的同意,无课者报教务处备案,最后报请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
请假6天以上(含6天)的,须获得本系(部)主任、组织人事处长同意,有课则须同时获得教务处处长的同意,无课者报教务处备案,然后还须获得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同意,最后报请校长批准。
建议:
教师在生病住院请长假前,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请假过程顺利。
请病假期间,教师应保持与学校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在康复后顺利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