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职责是指个人或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保持廉洁自律,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具体到不同角色,廉政职责的内容有所不同:
纪委书记职责
全面负责医院纪委的日常工作,主持纪委会议,传达上级纪委和医院党委的指示精神。
制定廉政建设规划和计划,监督各项廉政制度的执行。
受理党员、群众的申诉、举报,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查处违纪案件。
纪委委员职责
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落实和推进。
参与廉政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负责对医院各部门进行廉政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负责本部门廉政建设的具体落实,确保各项廉政制度在本部门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廉政教育,提高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配合纪委开展廉政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医生廉政职责
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法规及行业纪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禁止利用岗位便利牟取部门或个人不正当利益。
不准在经济往来和业务活动中接收生产单位或经销商给予的回扣等。
公务员或政府工作人员职责
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克服各种诱惑和压力,保持高度的廉洁自律。
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接受贿赂、礼品、服务或其他利益,不参与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
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
确保党的纪律和制度得到严格遵守,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的提高。
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局党委成员、副局长职责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对分管处室和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市教育局局长职责
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以及抓好廉政建设。
这些职责涵盖了从高层领导到基层员工的各个层面,旨在通过明确分工和强化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