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可以概括为 一般和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具体科学是以局部领域的特殊规律作为研究对象,而哲学则是以自然、社会、思维三大领域的普遍规律作为研究对象。
二者的联系在于:
哲学以具体科学的成果为基础,并随着具体科学的发展而发展。
哲学为具体科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具体科学的进步推动着哲学的发展,而哲学所概括的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规律的理论,又为具体科学的研究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因此,哲学和具体科学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它们在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但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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