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六大纪律”具体表现为:
政治纪律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
严守政治纪律的表现包括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组织忠诚等。
组织纪律
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
严守组织纪律的表现包括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非组织活动、不游离、脱离党组织等。
廉洁纪律
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
严守廉洁纪律的表现包括不滥用职权、不谋取私利、不违规收送财物及接受宴请和活动安排、不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
群众纪律
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群众纪律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工作纪律
强调正确履职,担当尽责,反映工作作风要求。
工作纪律负面清单包括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新发展理念不力、工作失职失责、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违规干预与插手市场经济、司法等活动等。
生活纪律
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违背公序良俗等。
这些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