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文案网-记录生活中的美好文案

崇左文案网-记录生活中的美好文案

侵害国家烈士荣誉罪是民法还是刑法?

59

侵害国家烈士荣誉罪是 刑法中规定的犯罪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正式纳入刑法范畴,具体条款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该罪名的设立旨在强化对英雄烈士名誉及荣誉的法律保障,并明确任何侵犯此类尊严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惩处。

此罪名的构成要件包括:

客体:

国家对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保护秩序。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权与民法意义上的自然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并不完全等同,它更侧重于道德品质获得了社会良好评价,并与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密不可分,属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

客观方面:

表现为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

侵害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侵害国家烈士荣誉罪明确属于刑法的范畴,而不是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