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和见义勇为确实是中国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具体来说:
助人为乐:
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应该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当一个人身处困境时,大家乐于相助,把别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给予热情和真诚的帮助与关怀,这就是助人为乐。
见义勇为:
对不法行为,每个公民都应当分清是非,挺身而出,智斗勇斗,见义勇为,都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社会治安。
因此,助人为乐和见义勇为不仅是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也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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