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关系。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共生共存的有机体。
绿色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系统治理
强调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注重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构建完整的生态系统。
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多边主义
倡导多边主义,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各国应共同承担责任,但也要考虑到各自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承担有区别的责任。
生态伦理
该理念包含深厚的生态伦理内涵,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超越人类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的价值观。
国土空间的系统生态修复
以人为主体的自然-社会复合生态系统,或国土空间生态系统,注重国土空间多层次的系统生态修复。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内涵,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引和价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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