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文言文中的“夺”字,主要有以下几种意思,并且这些意思在多部古籍中有所体现:
强取
例句:《陈涉世家》:“广起,夺而杀尉。”
译文:都尉拔出剑,吴广奋起,夺剑杀了都尉。
剥夺;削去权力
例句:《左传·桓公五年》:“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
译文:周王夺郑伯的权力,郑伯不朝拜周王。
失去;丧失
例句:《齐桓晋文之事》:“百亩之田,勿夺其时。”
译文:每家人有百亩的耕地,官府不去妨碍他们的生产季节。
这些解释在《陈涉世家》、《左传·桓公五年》和《齐桓晋文之事》等古籍中均有明确的例句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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