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险基本原理
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通过收取保费,将个人或集体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实现风险分散和补偿。基本原理包括互助原理、大数定律、风险转移、赔付原则等。
保险法律法规
保险法律法规是保险活动的依据和规范,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以及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保险产品知识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特征设计的契约。包括各类保险产品的分类、特点、优缺点、适用对象、责任范围、免赔条款、理赔流程等。
保险市场知识
保险市场是指各类参与主体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进行各种形式的保险交易活动所形成的市场。包括市场的发展历程、现状、趋势、特点、机遇与挑战等。
保险合同法
保险合同法是保险交易中的“游戏规则”,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如实告知义务、合同订立时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解除合同的情形等。
保险业法
保险业法调整的是国家和保险机构之间的关系,对保险机构的设立、经营、管理和解散有严格的规定。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和近因原则等。这些原则是进行保险活动、解释和执行《保险法》的基本依据。
保险的四大功能
保险保障功能:保障功能是保险业的立业之基,包括财产保险的补偿功能和人身保险的给付功能。
资金融通功能:将保险资金中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金融中介作用。
社会管理功能:通过保险内在的特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
保险的分类
保险按照实施方式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按照保险标的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的成立必须具备法律上的利益、经济上的利益和可以确定的利益。
这些基本知识构成了保险法律法规的常识框架,有助于保险营销员、消费者和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保险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