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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婚姻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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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婚姻生活是他个人生活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他经历了两段婚姻。

第一段婚姻:与朱安

鲁迅的第一段婚姻是与朱安,这段婚姻是 由父母包办的。1906年,鲁迅在日本留学时,突然收到家中来信,称母亲病重,要求他立即回国。他回国后,发现等待他的是一场早已安排好的婚礼。朱安是鲁迅母亲的远房亲戚,比鲁迅大3岁,是一个典型的旧式女子,没有受过教育,裹着小脚。

尽管鲁迅对这场婚姻没有感情基础,但他还是接受了这段婚姻,因为他对母亲有孝心,也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休妻可能会给朱安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婚后,鲁迅很快又回到了日本继续留学,与朱安分居,他们之间几乎没有感情交流,婚姻名存实亡。

第二段婚姻:与许广平

鲁迅的第二段婚姻是与许广平,这段婚姻是 自由选择的。1927年,鲁迅与他的学生许广平开始在上海同居,当时鲁迅46岁,许广平28岁。许广平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现代女性,与鲁迅在思想和价值观上有许多共鸣。他们的关系逐渐发展,最终结为夫妻。

鲁迅与许广平的关系在婚后逐渐加深,他们共同生活,互相支持,许广平在鲁迅的生活和工作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段婚姻给鲁迅带来了很大的幸福和满足。

总结

鲁迅的婚姻生活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矛盾和个人的无奈。第一段婚姻是传统包办婚姻的悲剧,第二段婚姻则是自由选择的幸福。鲁迅对两段婚姻的态度截然不同,第一段婚姻中他无奈接受,第二段婚姻中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