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是指 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同时按规定享受师范生助学金,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的学生。毕业后,这些学生需要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在高中或中小学任教10年,才能到省外去任教。如果毁约,需要支付约9万元的违约金。
免费师范生政策是中国政府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的一项教育政策。该政策自2007年起实行,最初在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实施,后来逐渐扩展到其他省份的师范院校。
福建师范大学作为福建省内的一所重点师范大学,自2015年起也开始招收免费师范生,旨在培养一批扎根基层、服务地方教育事业的优秀教师。这些免费师范生在在校期间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免除学费和住宿费、获得助学金和生活费补助等。同时,他们还需要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地任教10年,并在违约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