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由 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具体来说:
本我:
本我是人格中最原始的部分,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它遵循“快乐原则”,即追求满足和快乐,而不考虑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
自我:
自我是人的理性部分,是个体最终行为表现的决策者。自我位于潜意识和意识之间,通过感知和思考来实现行动,同时也是监视和评估人类行为的。自我遵循“现实原则”,即根据现实情况来调整本我的欲望,以适应社会环境。
超我: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良心和自我理想部分,是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的。超我指导着个人的行为,通过社会道德和规范来支配人类的行为方式。超我遵循“理想原则”,即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和理想境界。
这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人的完整人格。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