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尼克号是在1912年4月15日凌晨2点20分左右沉没的,原因如下:
撞上冰山:
泰坦尼克号在处女航途中撞上了一座冰山,导致船体右侧约300英尺(约91米)的划痕,船体分裂成两半,分别沉入了海底。
船体材料缺陷:
制造铆钉的钢铁质地不纯,矿渣含量超标准钢材2倍,导致铆钉在撞击中易断裂。此外,泰坦尼克号的钢板韧性不足,在当时水温下受撞击易断裂。
设计与构造问题:
泰坦尼克号虽有16个水密舱,但舱壁未延伸至甲板顶部,海水易越过舱壁进入相邻隔舱。另外,压载泵无法应对大量涌入的海水,且船在沉没时从中部断裂,加速了沉没。
人为因素:
船上瞭望员未配备望远镜,只能肉眼观察,在夜晚难以提前发现冰山。当天泰坦尼克号收到多份冰山预警电报,但驾驶舱未重视。船长史密斯在气温下降、进入冰区后,未降低航速,仍让船全速前进。
异常气象干扰:
事发当晚大气状况易形成超折射,产生“海市蜃楼”,使瞭望台难以及时发现冰山,也让附近的“加利福尼亚”号难以识别“泰坦尼克号”,大气异常还扰乱了信号传送,导致两船沟通受阻。
综合以上原因,泰坦尼克号在撞上冰山后,由于船体材料缺陷、设计与构造问题、人为失误以及异常气象干扰等多重因素,最终导致了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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