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最新规定如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保定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行为:
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需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
处罚措施
违反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居(村)委会负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各级政府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规定,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建议:
遵守法规: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燃放。
安全第一:如需燃放烟花爆竹,务必选择安全地点和时间,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举报非法行为: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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