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良冒功并非成语,正确的成语是 冒功邀赏。以下是关于这个成语的详细解释和出处:
成语解释
冒功邀赏:假报功劳,求得奖赏。
成语出处
清·钱彩《说岳全传》第五十七回:“王俊!你冒功邀赏,克减军粮,本应斩首!今因是奉旨前来,饶你死罪,捆打四十,发回临安,听凭秦丞相处治。”
历史背景
在古代,尤其是明朝,军功制度往往以首级数量来决定军中的地位或财富。这种制度虽然激励了士兵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但也导致了杀良冒功的现象。一些士兵为了获取奖赏,不惜杀害无辜的平民,以他们的首级来报功。这种行为在明朝尤为常见,并且在明史中有多处记载。
法律禁止
明朝法律明令禁止杀良冒功。《军政备例》中规定:“凡官军临阵,不许故杀投降即被抢并走回人口以报功,违者偿命。”然而,实际情况是,明军杀良冒功的现象屡见不鲜。
实际案例
天顺四年(1460年),曹吉祥兵变,将士妄杀,至割乞儿首报功,市人不敢出门。
《明史·李成梁传》记载:“甚或掩败为功,杀良民冒级,阁部共为蒙蔽。”
综上所述,杀良冒功的行为在古代中国屡见不鲜,尤其是在明朝,这种现象尤为严重。虽然明朝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往往难以杜绝。这个成语“冒功邀赏”正是对这种现象的讽刺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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