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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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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处理办法概览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确保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适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在职教师。

二、师德师风基本要求

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处理措施

针对个人的处理措施

批评教育

诫勉谈话

停职检查

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岗位等级

取消教师资格

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单位的处理措施

通报批评

约谈单位负责人

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资格

四、具体违规行为与处分

损害党中央权威:给予相应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同样给予相应处分。

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歧视、侮辱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

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给予相应处分。

五、处理程序

调查核实: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公正公平:处理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

听取陈述申辩:在处理过程中应听取教职工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六、其他相关规定

高校教师: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处理办法参照本办法。

民办学校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同样适用本办法。

结论

师德师风是教育工作的灵魂,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教育事业的未来。通过明确处理办法和程序,可以有效遏制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议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认真执行本办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