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是南宋时期著名的抗金将领,他率领岳家军屡次取得抗金胜利,收复了大量失地。然而,在宋高宗时期,由于忌惮岳飞的威望和抗金力量,奸臣秦桧通过一系列政治手段陷害岳飞,最终导致岳飞被诬陷“谋反”并含冤而死。
具体来说,岳飞在抗金战争中表现出色,连续取得重大胜利,使得金军闻风丧胆。秦桧为了实现自己的投降金兵、卖国求荣的目的,开始忌惮并陷害岳飞。他先是连发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解除了他的兵权,随后又借口岳飞谋反,将岳飞及其子岳云逮捕下狱。尽管岳飞光明磊落,背上有“精忠报国”四个大字为证,但仍无法洗清冤屈。
在岳飞被捕后,秦桧为了诬陷他,无中生有地捏造了岳飞谋反的证据,并在缺乏任何实际证据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处岳飞死刑。韩世忠等忠臣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质问秦桧有何证据,秦桧却支吾其词,回答“其事体莫须有”,即“也许有”的意思。最终,在内外两股恶势力的夹击下,岳飞于绍兴十一年农历除夕夜被赵构赐死,年仅三十九岁。
岳飞及其子岳云、部将张宪均死于奸臣昏君之手,这一事件激起了抗金军队和老百姓的强烈愤怒和哀悼。岳飞的冤死,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悲剧,也使得“莫须有”这个成语成为了凭空捏造、诬陷无辜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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