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英文亲子关系公证书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簿,以证明其身份。
如果申请人是集体户籍,需要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关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关系人(即申请人父母或子女)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簿。
如果关系人移居国外并加入外国国籍,需提供关系人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印影件。
如果关系人常居国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但国内身份证、户口簿已注销,需提供关系人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护照影印件和国外居留证明。
如果关系人已死亡,需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亲子鉴定报告、收养证、原始户籍底册、人事档案材料等。
如果发往澳大利亚使用的父母亲申请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供父母亲有且仅有几个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父母结婚证
如果父母已婚,需提供结婚证书;若父母离异,则应提交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照片
部分地方可能要求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
委托书
如果非本人亲自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其他相关文件
如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明、其他官方文件等。
公证申请书
需要提交公证申请书以说明公证的目的和具体事项。
相关证明人的证言或证明材料
公证员可能要求提供其他证明人的证言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辅助材料
公证员可能还会要求准备其他辅助材料,如照片等。
建议在办理亲子关系公证书前,先咨询当地的公证处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