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签名称之为 押或 花押。在文书、字画、契约等文件上署名或作私记,古时称之为“押”。到了宋代,人们在进呈公文或与人书牍时,文末大多不署名,仅写上本人的字,称为“押字”或“草字”。此外,为了防伪和确认身份,古人还会使用按手印的方式。
具体来说,花押的历史演变起于唐代,兴于宋代,衰于明清。唐代臣属在奏议、文牍上署名需用楷书,而文人学士之间的书信往来则常用草书签名,称为“花押”或“花书”。唐太宗曾下令规定,官员在公文、案牍中的署名必须用楷书,但在文人之间的私下往来中,依旧倾向于以草书署名。
花押的设计也颇具个性化,有些文人会设计专属的花押艺术签,如韦陟设计的“五朵云”。此外,花押不仅用于个人签名,还出现在书画作品上,作为个人化的标识。
综上所述,古人的签名称之为“押”或“花押”,这些签名方式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还体现了个人风格和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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