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初级职称(助理级)
学历条件: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
教育教学能力:
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学科理论知识,能独立完成教学任务。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等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教育教学成果:
所任教学科成绩合格。
参与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取得一定成果。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中级职称(讲师级)
学历条件: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且具备助理级职称满4年。
教育教学能力:
熟练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学科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独立承担教育教学改革任务。
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等工作,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教育教学成果:
所任教学科成绩优良,学生满意度高。
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取得一定成果。
在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副高级职称(副教授级)
学历条件: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
工作经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中级职称满5年。
教育教学能力:
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正高级职称(教授级)
学历条件:具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
工作经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且具备副高级职称满5年。
教育教学能力:
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具有卓越成就和广泛影响。
此外,评审程序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4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执行。
建议申报人员在申报前仔细对照自治区职改办发布的相关通知,逐一核实相应级别的评审条件,确保自己符合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