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如下:
国家级环境保护机构
职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层面的环境保护政策,监测和评估环境质量,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并与其他部门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
地方级环境保护机构
职责:实施国家级环境保护政策,管理环境污染源,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其他类型环境保护机构
职责:包括非政府组织、环保基金会和环保研究中心等,负责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提供环保技术和政策研究支持等。
企业环保部门
职责: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社区环保组织
职责:在社区层面开展环保活动,促进环保习惯的养成,改善社区环境质量。
生产经理
职责:制定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组织生产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监督和检查生产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技术负责人
职责: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与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负责施工过程所涉及的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传递。
安全员
职责:对总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负责运行程序和对有关环境人员的培训、意识和能力的评价;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结果。
作业人员
职责:遵守环保管理制度和规定,正确使用环保设备和工具;保持施工现场清洁,不乱扔垃圾,集中堆放;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积极参与环保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和能力。
环境管理员
职责:负责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文件的收发、传达、存档和更新;定期审核和修订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
通过以上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可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实现环境保护目标。